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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使用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者:  审核:  复核: [发表时间]:2020-05-20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加强教室的使用与管理,合理利用教学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的范围

普通教室、合堂教室、多媒体教室。

二、教室的日常管理

(一)普通教室

1.普通教室实行院、系两级管理。教务处作为学院主管部门负责普通教室分配、调整等事宜,原则上每学年调整一次。后勤处负责室内桌凳的购置、安装和维修。

2.班主任是教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教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教室的桌凳要固定到学生,实行责任到人。

4.因管理不善造成教室内各种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除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未经教务处同意,系、部之间不得擅自调整教室。

(二)合堂教室

1.合堂教室实行院、系两级管理。教务处作为学院主管部门对全院合堂教室实行统一管理,具体负责合堂教室分配、调整、交接等事宜。原则上每学年调配一次,如有特殊情况,教务处可做临时性调整,各系部应积极配合。

2.系部是合堂教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对合堂教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每一个合堂教室要明确一名责任人,负责教室的日常维护、环境卫生和室内设施的安全等工作。要按照规定时间开关教室门,无人时及时关闭电源、门窗。要保持室内清洁,地面无垃圾、无尘土、无污迹,桌椅、墙壁、门窗无涂、刻、贴现象。要保持室内设施、设备完好。要明确楼道卫生责任区。

3.合堂教室的座位要固定到学生,实行责任到人,谁损坏,谁赔偿。

4.因管理不善造成室内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除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室内设施、设备正常损坏的由系部负责修缮,室内设施、设备损坏或丢失责任人不明的扣系部包干经费。

5.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和出租合堂教室。

(三)多媒体教室

1.教室实行校、系两级管理。教务处作为学院主管部门负责多媒体教学设施的购置、安装、维护等工作;负责多媒体教室分配、调整等事宜,原则上每学年调整一次。后勤处负责室内桌凳、黑板、水电、地板、门窗等设施的购置、安装和维修。

2.系部是多媒体教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对多媒体教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多媒体教室要明确到责任人,负责教室日常维护、环境卫生和室内设施的安全等工作。要按照规定时间开关教室门,无人时及时关闭电源、门窗。要保持室内清洁,地面无垃圾、无尘土、无污迹,桌椅、墙壁、门窗无涂、刻、贴现象。要保持室内设施、设备完好。要明确楼道卫生责任区。

3.课间室内桌椅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实行责任到人,谁损坏,谁赔偿。

4.上课期间室内卫生及室内物品的安全由任课教师负责。课间要防止学生在室内乱涂乱画乱刻、随地乱扔污物及有意损坏室内物品的现象发生,课后要催促学生打扫卫生,擦黑板,断电,关好门窗等。

5.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和保持环境卫生教育,切实做好课间教室管理,发现损坏公物、乱涂乱画乱刻、破坏教室环境卫生等现象,视情节每次可令当事人赔偿5—20元,不能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人(学生)赔偿。发现任课教师有3次教室管理不当情况发生,教务处通知所在系部并通报批评。

6.因管理不善造成室内设施、设备非正常损坏、丢失的除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由系部负责修缮。

三、教室的租赁

教室的租赁按照《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室等教学场所租赁使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办法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