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是人才培养的基本单位,抓好专业建设可以保证教学质量稳定提高。专业评估是促进专业建设的有效手段,为有效推进我院专业评估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以专业评估为契机,摸清底数,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和办学指导思想,加强教学中心地位,促进教学基本建设,促进教学管理规范,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二、评估目的
专业评估是对专业人才培养过程、教学条件、教学质量、专业特色的鉴定与评估。通过评估,考察评价专业教学现状,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以促进专业建设,使专业教学更好地适应人才培养的需要。
三、评估原则
(一)评估与建设相结合。评估过程始终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二十字方针,分别对待、重在建设。
(二)条件、过程、效果评估相结合。把教学条件、师资队伍作为专业建设的基础,把教学过程作为专业建设的保证,把教学效果作为专业建设的根本,进行综合评估。
(三)定量与定性评估相结合。按照评估标准,在专业建设的主要方面,做到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尽可能使评估标准趋于定量化、科学化,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可靠性与科学性。
(四)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要体现学院专业建设和发展的方向,导向明确,同时要做到简易可行,便于操作。
四、评估标准及指标
以《德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标准及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为标准。
五、评估范围及要求
所有专业每4年评估一次,对新上专业在首届毕业生毕业前进行合格评估,对立项建设的院级以上重点建设专业按照建设方案要求进行验收性评估。
六、评估的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领导
院专业建设委员会负责专业评估的领导和指导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参评专业
每年4月份,采取学院指定和系部申请相结合的形式确定年度参评专业。年度参评专业一般不超过10个,一个系部不超过2个。
(三)评估办法
专业评估一般安排在每年11月份,采取专业自评、学院组织专家组评、系部整改、学院督查的程序进行(具体事宜在评估当年另文通知)。
1.专业自评:各专业根据《德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标准及评价指标体系》的观测点收集整理自评材料和支撑材料(以近三年专业建设的成果性材料为主,教学成果奖可计算到四年内)。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将专业自评打分表、自评打分依据表和专业自评报告等材料报送教务处。
2.学校评估:专业自评结束后,学校组织成立评估专家组,听取专业负责人汇报专业建设情况,课程负责人汇报课程建设情况,审议自评材料,对照评估标准审查专业教学工作状况,查看专业资料。
3.院专业建设委员会汇总意见:依据《德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标准及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专家组意见,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专业评估结果,形成各专业评估反馈意见。
4.系部整改:各系部根据专业评估反馈意见,修改所属专业自评报告,撰写整改报告,开展整改工作。
5.学院督查:学院采用多种方式,不定期督查各专业整改和建设情况。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