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和完善计算机信息技术工程系议事决策机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高计算机系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系(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制定本流程。
一、提交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专项评审小组审议
“三重一大”事项相关提请人准备汇报材料,提交计算机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专项评审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形成决议。事项提请主要汇报人须为科室负责人,事项补充汇报人为经办人。
二、提请召开党政联席会议
“三重一大”事项相关提请人,需提前向计算机系党总支委员会提请审议,党总支委员会接收后,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议。
三、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议程
(一)事项提请人进行汇报,经办人进行补充。
(二)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专项评审小组主要负责人汇报审议流程及决议。
(三)参会人员逐一发表意见,记入会议纪要。
(四)确定表决方式,讨论并对提请事项进行表决。在《德州职业技术学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备案表》中记录不同意见。
(五)形成表决结果。明确参会人数、同意人数、不同意人数。
(六)形成决策结论,记入《德州职业技术学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备案表》。
四、会议纪要和纪要文号
“三重一大”事项采用“一事一议”方式,一件事项形成一份《德州职业技术学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备案表》。但是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只需一份,并按照“计党发【年份】+数字号”形式作为纪要文号。例如2019年召开的第一次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文号为“计党发【2019】1号”。
五、会议决议应用和材料报送
(一)“三重一大”事项一经集体决策,会议记录人员要在3个工作日内填写《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系(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备案表》(见附件),向学校监察审计室备案。
(二)会议的决定、决议等除涉密事项外,按学校党务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和要求在计算机系内公开。
(三)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和决议,由计算机系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明确科室执行的,由科室负责人布置督办,并向计算机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汇报执行情况或进展情况。